该作通过一次意外事件从侧面描写了欧洲殖民者定居北美之初与印第安原住民以及内部宗教的种种冲突与矛盾。 何谓印第安之夏:当刚刚踏上新大陆的首批移民在陌生的北美洲土地上遭遇第一场霜冻的时候,以为冬天即将到来,准备迎接冬雪。印第安人告诉他们,在下雪之前,大地即将再次回暖,和风将吹拂大地,天空将变得柔和而朦胧。这个时节里,生长繁茂的阔叶林就会像火一样明亮,显现迷人的斑斓色彩,在秋日的阳光下变化莫测。抬眼望去,到处是红色:槭树、橡树、野葡萄、山茱萸……一派美丽绚烂的迷人暮秋景色。由于天气的变化正如印第安人所说,于是移民们便将这段深秋初冬季节风和日丽的宜人气候称为“印第安之夏”,相当于中国人所说的“10月小阳春”。有“回光返照”的褒义,也喻指“兴旺的晚期,幸福安宁的晚年”。这段天气过后,接踵而来的便是寒冷的冬天。因此也有人用"Indiansummer"来形容恋情,即是指"在漫长冰冷前短暂的温暖,在漫长的悲伤前短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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